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均可提取:
1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
2、离休、退休
3、出境定居
4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5、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
6、租房自住(本人及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。)
7、生活困难,正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
8、遭遇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;
9、进城务工人员,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;
10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
11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、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
12、其他情形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