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佣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:
1. 确定税前收入:需要确定的是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,这部分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。
2. 减除费用: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%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。这意味着如果佣金收入为10000元,那么减除20%的费用后,收入额为8000元。
3. 扣除展业成本: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的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%计算。继续上面的例子,如果收入额为8000元,那么展业成本为2000元。
4.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: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,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用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具体的计算公式为: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= 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率 - 速算扣除数)- 累计减免税额 -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。
5. 应用税率: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,应用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税额。
6. 减去已缴税额:最后从计算出的税额中减去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,得到本期应预扣预缴的税额。
综上所述,保险佣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涉及多个步骤,包括确定税前收入、减除费用、扣除展业成本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、应用税率和减去已缴税额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能会随着税法的变化而调整,因此在计算时应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。